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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案發現場 · 2026年4月2日 · 31:36 中文

EP521|左太陽穴中彈之謎!摩鐵槍響後,現場到底是誰扣下扳機?|中和摩鐵槍擊案●上

2016年2月28日,新北市中和區一間汽車旅館發生槍擊命案:31歲男子阿宇頭部左側中彈身亡,同行的公司老闆陳萬婷(31歲)逃離現場後遭逮,但全程否認殺人,堅稱阿宇是自殺;兩人為同性密友兼同居關係,案發前夕阿宇已決定回歸女友,陳萬婷得知分手消息後情緒極度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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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2016年2月28日,新北市中和區一間汽車旅館發生槍擊命案:31歲男子阿宇頭部左側中彈身亡,同行的公司老闆陳萬婷(31歲)逃離現場後遭逮,但全程否認殺人,堅稱阿宇是自殺
  • 兩人為同性密友兼同居關係,案發前夕阿宇已決定回歸女友,陳萬婷得知分手消息後情緒極度不穩
  • 案發前一週,阿宇因情感糾紛兩度送急診自傷,精神科醫師已向陳萬婷警示其自殺風險極高
  • 檢方三大疑點:阿宇為右撇子卻左側太陽穴中彈、體內毒品濃度已達昏迷程度不可能自行扣板機、陳萬婷事後藏子彈毀證再逃逸
  • 陳萬婷拒絕接受測謊,此舉被檢方列為起訴書佐證之一;最終以殺人罪、槍炮罪、毒品罪起訴,但本集預告下集將有「大逆轉」

詳細內容

案發現場與第一時間媒體反應

2016年2月28日深夜,新北市中和區某汽車旅館客服接到一通急促求救電話,旅館主任趕到現場,發現一名男子(阿宇)斜靠玻璃牆坐在地上,頭部大量出血,身上蓋著棉被,腳邊有一把改造手槍。打電話的人隨即消失在深夜街頭。

資深社會線記者張念碩描述,大夜班記者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拍攝封鎖線畫面,警方公布的監視器畫面呈現兩人開車進入旅館,以及一名男子後來狂奔逃離的影像。初期媒體以「摩鐵槍響、同行友人」為報導框架;隨後揭露兩人為同性親密關係後,標題轉向「同志情人提分手」、「男男情殺」等方向。

案件人物關係

  • 陳萬婷:公司負責人,從事鍋爐清洗與工業材料,外表斯文。與阿宇自2014年起同居於新北市新莊公寓,每年給阿宇薪資逾百萬元
  • 阿宇(死者):陳萬婷的員工,為雙性戀者,同時與女友梁女(下稱「梁女」)交往長達七八年
  • 梁女:阿宇的女友,知悉阿宇與陳萬婷的關係,長期要求阿宇做出選擇

2015年底,阿宇答應梁女,決定與陳萬婷分手並於2016年3月搬離同居公寓。陳萬婷得知後情緒激烈。

案發前的預警訊號

  • 2月23日:阿宇因發現梁女與男性友人疑似有曖昧,情緒崩潰,以美工刀劃傷自己及以手術剪刀刺傷自己,送急診,陳萬婷全程陪同
  • 2月24日:阿宇再次前往精神科急診,醫師評估其自傷危險性極高,並特別叮囑陳萬婷留意;阿宇簽署出院同意書離開
  • 2月25日:阿宇租車,陳萬婷為連帶保證人,租車行老闆目睹阿宇手部與頸部仍纏著紗布

案發當天還原

兩人於2月28日凌晨開車進入汽車旅館,先住302號房,下午換至槍擊案發的房間,在旅館內待了約20小時,幾乎未外出。

警方查扣毒品奶茶包39包、安非他命、吸食器等,陳萬婷在法庭上承認兩人在房內吸毒。陳萬婷自稱下午五點多睡著,醒來發現阿宇已倒在地上流血。

通訊紀錄顯示,阿宇從晚上六點多開始陸續傳送大量語音訊息給多名友人,內容圍繞懷疑梁女對他不忠,情緒越來越激動,最後語音已語無倫次。重要細節:語音背景中可聽到有人打呼聲,與陳萬婷自稱睡著的說法相符,但同時也成為判斷陳萬婷當時位置的關鍵證據。

晚上9點57分,阿宇傳出最後一則語音,對男性好友說「希望你能好好陪哥哥(陳萬婷)」,此後再無回應,電話於10點半後關機。11點半陳萬婷致電旅館客服要求叫救護車,11點57分救護人員到達時阿宇已死亡——中間一個半小時無任何紀錄,僅有陳萬婷一人的說詞

逃逸行為與事後舉措

陳萬婷在旅館主任到場後:

  1. 將裝有毒品與吸食器的箱子交給主任要求丟棄
  2. 將四顆子彈藏在旅館貴賓室沙發底下
  3. 隨即逃往另一家旅館,約一小時後被警方逮捕

檢方三大疑點

疑點內容
慣用手矛盾阿宇為右撇子,但子彈由左側太陽穴射入;彈道模擬顯示若為自行開槍,需以不自然的左手動作完成
毒品濃度法醫解剖發現阿宇體內甲基安非他命濃度為致死濃度的近三倍,另一種毒品超過致死量50倍,初步鑑定認為當時應已達重度昏迷,不可能自行扣板機
事後行為陳萬婷藏子彈、毀棄毒品證物後逃逸,被認定涉嫌湮滅證據

物證侷限性

  • 火藥殘留:兩人手上均未驗出射擊殘跡,但鑑識人員指出該子彈本身不含用於鑑驗的特殊金屬元素,因此此項證據無法使用
  • 槍枝DNA:握把與滑套上同時驗出兩人DNA,阿宇的比例較高;但陳萬婷曾自稱拉滑套退出子彈,故兩種說法均可解釋,無法作為定罪依據

起訴與庭審走向

檢方認定陳萬婷的犯罪手法為:先以毒品迷昏阿宇,再持槍近距離朝其左側太陽穴射擊,偽造自殺現場。陳萬婷拒絕接受測謊,此舉被列入起訴書。最終以殺人罪、槍炮罪、毒品罪起訴。

陳萬婷自始至終否認殺人,主張阿宇係自殺,並將此說法貫徹到底。


精選語錄

「阿宇跟他說過,如果出了什麼事,一定是陳萬婷干的。」——阿宇女友梁女的證詞,後來在法庭上成為關鍵佐證

「醫師還把陳萬婷叫到旁邊去說,這個要小心喔,他可能輕生的念頭比較高,要好好顧著他。」——案發前兩天急診室的場景,與後來的案情形成強烈對比

「他說希望你能好好陪哥哥。」——阿宇案發當晚9點57分傳出的最後一則語音訊息


時間軸

  • 2014年:陳萬婷與阿宇開始同居於新北市新莊公寓
  • 2015年底:阿宇答應梁女,決定與陳萬婷分手
  • 2016年2月23日:阿宇因懷疑梁女外遇而情緒崩潰,自傷送急診,陳萬婷全程陪同
  • 2016年2月24日:阿宇再赴精神科急診,醫師向陳萬婷提出自殺風險警告
  • 2016年2月25日:阿宇租車,手頸仍纏紗布
  • 2016年2月28日凌晨:兩人開車進入中和汽車旅館
  • 2月28日下午:換房,下午5點多陳萬婷自稱入睡
  • 2月28日晚上6點多:阿宇開始大量傳送語音訊息,情緒激動且逐漸語無倫次
  • 2月28日晚上9點57分:阿宇傳出最後一則語音訊息
  • 2月28日晚上10點半:阿宇電話關機,友人無法聯繫
  • 2月28日晚上11點半:陳萬婷致電旅館客服要求叫救護車
  • 2月28日晚上11點57分:救護人員抵達,發現阿宇頭部中彈倒地
  • 2016年3月1日凌晨1點20分:阿宇於醫院急救後宣告不治
  • 案發後約1小時:陳萬婷於另一家旅館被警方逮捕
  • 此後6年:司法審判持續進行(下集預告將有「大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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