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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 ~6 分鐘

EP554|殺妻後還要兒子幫忙說謊!三大減刑理由全被法院駁回|板橋捅妻伴屍案●下

板橋捅妻案進入法庭後,阿發捏造自首情節、精神鑑定認定憂鬱症未達免責門檻,三大減刑理由全數被駁回,一審判14年定讞;此案同時揭露家暴「零通報」家庭完全不在社會安全網視野內的更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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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阿發始終堅稱只刺了4至5刀,但解剖報告白紙黑字顯示35處傷口(胸部19刀、雙手16處防禦傷),相差30刀遠超記憶誤差範圍,法院認定是刻意「避重就輕」,推測他想讓法官覺得是一時失控而非蓄意殺人,藉此爭取較輕量刑。
  • 阿發被收押後透過律師會見,要求兒子向法庭謊稱「是爸爸叫我報警的」,試圖製造刑法「自首」要件;但兒子當庭坦承,案發當下父親只說叫他打給二伯,報警是兒子太太自行決定的,法院因此駁回自首,這個捏造動作反而成為認定他「犯後態度不良」的鐵證。
  • 法院委託亞東醫院精神鑑定,確認阿發有憂鬱症、焦慮症及亞斯伯格症,但鑑定結論明確指出:這些疾病並未影響他辨識殺人違法的能力,他案發時知道動手是犯法的,也能控制是否動手,因此刑法第19條(責任能力不足)不適用,最終量刑14年。
  • 精神鑑定報告的人格分析揭示阿發的真實面貌:幾十年來以精神與肢體暴力統治家庭,年老體衰失去掌控感後,無法接受妻子氣勢凌駕於他,將妻子的不耐煩解讀成「不肯照顧他」,長期積怨下來,妻子那句衝突言語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 本案與新北另一起「阿英案」(EP532、EP533)形成鮮明對比:阿英案有11次家暴通報、保護令發出、社工介入,安全網全開卻仍釀命案;板橋案零通報、零紀錄,家庭從未進入任何防治系統視野——記者張彥碩指出,「接不住」至少還有改善著力點,「根本看不見」才是更難解的困境。

詳細內容

35刀對4刀:阿發的法庭打折策略

阿發從警詢、偵查庭到羈押庭全程承認殺人,但始終咬定只刺了4至5刀。解剖報告顯示35處傷口(胸部19刀、雙手16處防禦傷,肺臟、心臟、肝臟多處受創),兩者相差整整30刀,遠非記憶模糊能解釋。

資深社會記者張彥碩分析,這是法庭上常見的「框架承認、程度打折」策略——被告知道主要罪行躲不掉,便縮小兇殘程度,試圖讓法官區分「衝動失控」與「殺意堅決」兩個不同等級。此外,張彥碩整理了殺人犯在法庭上最常見的四種說辭:聲稱「只是嚇嚇對方、不小心走火」;把錯全推給死者、自稱正當防衛;避重就輕縮小罪名;以及裝病答非所問。這些說辭在法醫鑑定與科學證據面前往往難以成立。

項鍊:一個細節決定神智認定

案發後,阿發從妻子脖子取下一條沾血的項鍊,他解釋「只是隨手拿下來」。法院的推論則截然不同:一個聲稱在崩潰狀態、甚至想共赴黃泉的人,怎麼會在那個時刻注意到「具有經濟價值」的首飾並將其取下?法院認定,這個動作證明阿發在警方抵達前仍保有清醒判斷,知道先處理現場有價值的物品,成為認定他「神智正常」的關鍵佐證之一。

牢房軍師與偽造自首

阿發進入看守所後,指示兒子向律師及法院聲稱「是阿發叫我去報警的」,企圖符合刑法自首要件(在偵察機關發覺前主動申告,可減輕刑期)。兒子在法庭上坦承,案發第一時間父親只說「打給二伯」,從未提到報警,報警是兒子太太自行決定的。兒子推測,父親是進入看守所、與律師會面後才突然冒出這個說法,可能受到其他收容人(俗稱「牢房軍師」)的指點。

牢房軍師是看守所裡較有法律經驗的收容人,會向新進者傳授「減刑眉角」,常見的四招包括:一律推給死者、能不認罪就不認、避重就輕縮小罪名、以及裝病裝失憶。法院在比對兒子前後供詞後,不僅駁回自首,更直接指出:「如果阿發有想要自首,自己打電話就好,何必等兒子?」這個事後製造的情節,反而成為認定他犯後態度不良的鐵證。

精神鑑定:有病,但不影響辨識能力

法院委託亞東醫院進行精神鑑定,團隊閱覽各階段筆錄、訪談本人與兒子,製作逾六千字報告。辯方試圖從程序面攻擊報告(質疑錯漏字、鑑定醫師資格),並申請調閱看守所用藥記錄、傳喚鑑定醫師到庭,但均遭法院駁回。

鑑定結論確認阿發有憂鬱症、焦慮症及亞斯伯格症,但明確判定:病情未影響其辨識殺人違法的能力,他案發時知道動手犯法,也能控制是否出手,因此刑法第19條不適用。法院委託的鑑定報告反而成為描繪被告人格的輔助證據。

鑑定過程中,鑑定人員也注意到一個細節:訪談時距案發已數月,阿發對殺害妻子毫無悔意,言談間仍反覆抱怨妻子態度不好、不肯幫他推拿,認為全是妻子的錯。

老年失能、父權崩塌與家內暴力

鑑定報告重建了阿發的家庭史:他自我中心強、控制慾旺盛,年輕時以精神與肢體暴力統治家庭,要求妻兒照他的規則行事,不從者便暴怒攻擊。進入老年後,身體出現狀況、子女不再聽命,他感到「什麼都控制不住了」,這種羞恥感與失控恐慌轉化為對妻子的積怨,將妻子的不耐煩解讀為「不肯照顧他」,長期積怨下來,妻子那句衝突言語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張彥碩從社會新聞角度補充,這種「尊嚴與失能的正面對撞」在年長男性家庭暴力案件中非常常見。傳統父權角色認同崩塌後,喪失掌控感的羞愧往往轉為攻擊,施暴反而讓當事人重拾「家裡我還說得上話」的感覺。張彥碩也提醒,部分年長者的暴力行為源於失智症或大腦退化等生理因素,並非全然是父權心態,家屬若發現長輩個性突然轉變、脾氣暴躁,也應留意可能是身體病變的訊號。

量刑14年:三大減刑理由全數不適用

最終法院判決14年有期徒刑,理由如下:

  • 自首:不成立。兒子供詞確認報警與阿發無關,且阿發若真有自首意圖,早可自行報案,無需等兒子。
  • 刑法第19條(責任能力不足):不適用。精神疾病未達影響辨識能力的程度。
  • 刑法第59條(犯情值得同情,酌情減刑):不適用。法院直言,「只因健康小事就殺害照顧多年的配偶,被害人出手防禦仍繼續刺殺,手段兇殘,無可同情之處」。

量刑14年雖非無期,也未達20年,是在殺人罪「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法定範圍內從輕斟酌,精神疾病雖不能直接減刑,仍在量刑空間內發揮了一定作用。此後未見上訴報導,14年研判確定。

安全網的兩種失靈:接不住 vs. 看不見

兒子供詞透露,他早已知道父親會打母親,媳婦也見證了公公的控制行為,但這個家庭的暴力從未被通報,完全不在任何防治系統的視野裡。

張彥碩將此案與同樣發生在新北、同樣是床上命案的阿英案對比(EP532、EP533):阿英案有11次家暴通報、發出保護令、社工案發前仍到場,社會安全網全數啟動,最終仍釀悲劇(妻殺夫);板橋案則是「根本看不見」——連進入安全網的第一步都沒有,掉下來了也沒有任何東西能接住。

張彥碩的結論是:「接不住」至少還有網子在,還有改善的切入點;真正更難解的問題,是那些「不會開口、不會求助、甚至不覺得自己正在受暴」的家庭,如何讓它們在悲劇發生前先被看見。

精選語錄

那把刀刺下去的理由就不是那句話,那句話只是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比較重要的原因,可能是他是幾十年的掌控者,突然發現說他沒有辦法控制任何東西。

你如果阿發有想要自首,那你不需要叫兒子報案,你自己打電話就好了,你叫兒子報案幹什麼?辦事那麼多小時,為什麼還要等兒子呢?

有些家庭他們從來就不在社會安全網上面,他們真的出事了掉下來了,怎麼會有辦法接得住呢?到底怎麼讓那些不會開口、不會求助、甚至不覺得自己正在受暴的人跟家庭被看見——這個問題比把網子織得更密還要再更加困難。

時間軸

逐字稿未含時間標記,以下為依內容順序排列的主題大綱:

  • 上集回顧:2020年2月板橋命案,阿發殺妻、伴屍近20小時、兒子發現報警
  • 法庭攻防(一):阿發堅稱只刺4至5刀,法院認定避重就輕
  • 常見殺人犯法庭說辭整理(走火論、死者挑釁論、避重就輕、裝病失憶)
  • 項鍊細節:法院認定阿發案發後神智清醒
  • 看守所「牢房軍師」現象及四大指點策略
  • 偽造自首情節:阿發要求兒子配合說謊,兒子當庭坦承
  • 刑法自首要件分析:法院駁回,反成不利證據
  • 精神鑑定過程:亞東醫院報告遭辯方程序面攻擊但法院駁回
  • 鑑定結論:確認三項疾病,但判定不影響辨識能力
  • 鑑定側寫:阿發對殺妻毫無悔意,仍執著抱怨妻子
  • 家庭史重建:父權控制、失能恐慌與多年積怨的惡性循環
  • 社會分析:老年男性失能與家內暴力的三個機制
  • 量刑14年:自首、第19條、第59條三大理由全被駁回
  • 阿英案對比:安全網「接不住」vs.「根本看不見」的兩種失靈
  • 結語:讓不在安全網視野內的家庭被看見,才是更根本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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