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歸政治 #204|複習柯文哲
台北地方法院將於 2026 年 3 月 26 日(週四)對柯文哲案作出一審判決,本集主持人在判決前整理起訴書重點,幫助聽眾建立背景知識;柯文哲面臨四項罪名:京華城貪污、政治獻金公益侵占(謝國良等三筆 600 萬)、木可公司公益侵占(KP 秀收入)、眾望基金會背信
重點摘要
- 台北地方法院將於 2026 年 3 月 26 日(週四)對柯文哲案作出一審判決,本集主持人在判決前整理起訴書重點,幫助聽眾建立背景知識
- 柯文哲面臨四項罪名:京華城貪污、政治獻金公益侵占(謝國良等三筆 600 萬)、木可公司公益侵占(KP 秀收入)、眾望基金會背信
- 檢察官主要依賴間接證據,包括在柯文哲臥室查獲的行動硬碟中的 Excel 試算表、多名證人(朱亞虎、邱佩鈴、吳采仙)的供詞,以及資金時間點的高度吻合
- 柯文哲答辯策略:京華城聲稱不知細節、未列管;Excel 表主張是偽造或證據鏈斷裂;政治獻金稱未侵占入私人口袋;KP 秀主張屬商業行為而非政治獻金
- 主持人呼籲無論判決結果如何,各方都應相信司法、透過上訴程序解決爭議,不要攻擊司法體制
詳細內容
一、京華城案(最大宗,涉及貪污罪)
案情背景:京華城(前身為頂好超市舊址)為台北市大型都市更新案。檢察官認定,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明知京華城不符合都市更新法令中對於老舊公寓的適用條件(合法容積率上限為 560%),仍以市長職權強行護航,最終核給遠超標準的 20% 容積獎勵(實際樓地板面積達 840%),以此換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賄賂。
檢方證據:
- 主觀知情:柯文哲本人在 2017 年 4 月居住正義論壇中曾公開表示「京華城是大型基地,不是老舊公寓,不符合都市更新條例」
- 持續警告:都發局局長林洲民多次以正式備忘錄(如 2017 年 8 月 22 日)向柯文哲示警,指出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
- 客觀行為:2020 年 3 月 10 日的便當會紀錄顯示,柯文哲在京華城與台北市政府訴訟尚未終結時,仍裁示將陳情案「趕快提送都委會審議」
賄賂金流——210 萬元:
- 2020 年 3 月 10 日柯文哲裁示護航後的兩週內,朱亞虎(威京集團高層)受沈慶京指示,安排 7 名威京員工各以個人名義捐款 30 萬元(政治獻金法個人上限),合計 210 萬元匯入民眾黨專戶
- 朱亞虎在偵查中承認此款項為向柯市府表達「善意」;並在事後傳訊息給柯文哲幕僚李文宗表示「小省十分小氣地捐了 210 萬」,李文宗回覆「市長心存感激」
賄賂金流——1,500 萬元:
- 檢察官在柯文哲臥室查獲一台行動硬碟,其中 Excel 試算表第 12 列記載:「日期 2022/11/1、姓名 沈慶京、數字 1500、用途 經理人」
- 沈慶京秘書吳采仙作證,2022 年 9 月至 10 月間密集從沈慶京帳戶提領 1,600 萬現金,全數交給沈慶京本人
- 2021 年 10 月 18 日京華城取得 20% 容積獎勵,隔日動土典禮柯文哲出席;檢方認定沈慶京隨後在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1 日間交付 1,500 萬現金給柯文哲
柯文哲答辯:
- 強調市長日理萬機,京華城從未被「市長室列管」,由副市長彭振聲全權負責
- 對動土典禮上收錢一事,主張現場人多,不可能在典禮上完成交付
- 提出一張手寫便利貼,上書「京華城應該死刑了」,聲稱自己從未打算護航
- 黃珊珊出庭作證,確認市長八年任期列管過 1,900 多個專案,其中沒有京華城
Excel 試算表爭議:辯方不爭執表格內容,而是主張整份試算表的「證據鏈斷裂」——硬碟被複製後流出,鏡週刊記者甚至在正式起訴前取得資料,無法確認法庭上呈現的版本與當初查扣版本一致。
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謝國良等三筆)
案情:檢察官認定柯文哲透過幕僚邱佩鈴,分別收受以下三筆各以「指名捐給民眾黨」名義的現金,但未依法存入政黨專戶,涉嫌侵占;檢察官求刑 5 年:
- 周王美文(建商周俊吉之妻):200 萬元,稱受好友邱佩鈴之邀,親手交給邱佩鈴轉交
- 林曼莉(謝國良之母):200 萬元,稱聽了柯文哲演講深受感動,以公司名義捐款
- 林命群:200 萬元,邱佩鈴轉述因選舉壓力代為轉交
關鍵:調閱民眾黨 2021 年政治獻金申報資料,查無這三筆共 600 萬元的入帳紀錄。
柯文哲答辯:在偵訊筆錄中表示「對邱佩鈴的說法沒有意見,邱佩鈴不會害我」,等同確認收款事實;但主張這些款項並未流入個人口袋,且是「道義支持」而非行賄對價。
三、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案(KP 秀與小物販賣)
案情:柯文哲設立「木可公司」(登記負責人為李文宗之妹李文娟),以「柯文哲肖像授權費」名義,將原應計入政治獻金帳戶的三筆收入引流至木可公司:KP 秀演唱會收入、競選周邊小物販賣所得(4,133 萬餘元)、彩蜂公司贊助款。其中 1,500 萬元再三度轉帳至柯文哲個人銀行帳戶,柯文哲配偶陳佩琪另從該帳戶提領 244 萬元給兒子柯博堯購買股票。
柯文哲答辯:主張「商業歸商業、政治歸政治」——KP 秀是正式演唱會(透過 KKBOX 售票、繳娛樂稅、符合文化部規定),不屬政治活動;肖像授權費是商業授權,木可公司是獨立商業主體,不應被課以政治獻金法規範。
本集討論重點:此案牽涉一個現行法律的灰色地帶——政治人物兼具網路名人身份時,其商業行為(演唱會、周邊商品)是否必須適用政治獻金法?主持人認為此議題值得社會討論,但現行政治獻金法文字已明定候選人募款須透過專戶,因此從現行法規角度仍有問題。
四、眾望基金會背信案
案情:眾望基金會依法設立目的為辦理社會福利與公益,章程第 7 條規定公益業務支出不得低於全年收入的 60%。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基金會實際上僅辦理兩場公益活動,卻聘用 13 名全職員工,其工作內容為競選辦公室事務(發言人、選舉行程安排、演講稿撰寫等);基金會公款 827 萬餘元被用於支付這些競選工作人員薪資,部分員工甚至不知道自己的雇主是眾望基金會。
柯文哲答辯:臉書貼文對此案著墨甚少;推測答辯方向為「這些人還是有兼做公益業務」。
精選語錄
「法律歸法律,政治歸政治。」——主持人開場語,呼籲聽眾以法律視角而非政治立場看待判決
「台灣人自然就是吃吃飽穿暖比較不是太大的問題,所以台灣現在各種表演的東西都蓬勃發展,大家願意把錢花在精神層次上,這真的是一種國家的進步。」——討論大港開唱票賣光的現象
「如果允許政治人物透過政治獻金把支持者的錢拿為己用,大家要有共識,因為公益跟私人賺錢是不一樣的。」——討論政治人物兼具網紅身份的法律灰色地帶
時間軸
本集逐字稿來自語音辨識,未含明確時間戳,以下為內容主題順序:
- 開場:宣傳 2026/3/26(週四)柯文哲案一審判決,呼籲相信司法、不攻擊司法
- 段落一:京華城案完整複習——檢方認定事實、主觀客觀證據、210 萬與 1,500 萬金流
- 中場:宣布判決當天晚上將在 YouTube 進行 Live Podcast 直播(現場票已售罄)
- 段落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謝國良等三筆 600 萬)
- 段落三:木可公司公益侵占(KP 秀、肖像授權費)與政治人物兼網紅的法律哲學討論
- 段落四:眾望基金會背信案
- 尾聲:大港開唱心得分享(芒果醬、Pluto、巨大的轟鳴);宣布 10 月 9–10 日台北 Legacy 華山「建國派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