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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馨-房市ok嗎? 節目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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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ok嗎?】244萬免稅額別算錯!合法翻倍的關鍵是?(中) ft.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 劉韋德律師

贈與子女的年度免稅額244萬是以贈與人合計計算,夫妻互贈再分給子女可讓額度翻倍;無條件贈與房產隱藏被掃地出門的風險,附加條件保障才是生前移轉資產的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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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很多人誤以為244萬贈與免稅額是以每位子女分開計算,實際上國稅局以「贈與人」全年加總——同一年內給老大200萬、再給老二200萬,加起來就是400萬,超出免稅範圍需繳贈與稅,和送給幾個人無關。
  • 合法讓免稅額翻倍的方法是先把現金贈與配偶(夫妻互贈免稅、不計入244萬),再由雙方各自以244萬限額贈與子女,等於讓整個家庭可免稅移轉的現金總額加倍。
  • 父母把子女的錢混放在自己帳戶代為投資,埋下兩層稅務風險:子女資金流入父母帳戶可能被認定為「子女贈與父母」;多年後把本金加收益匯回子女,國稅局還可能再認定為另一次贈與行為,建議直接在子女名義帳戶操作。
  • 劉律師親眼目睹鄰居案例:老媽媽無條件將房子過戶給小兒子,不到半年小兒子把房子賣掉、叫媽媽搬走。「有負擔的贈與」可在契約中附加「有生之年不得出售,違約須解除贈與或賠償」等條件,讓子女有法律壓力,保障父母晚年居住安全。
  • 劉律師公開自己的遺產規劃:兩個女兒各得一半,若日後對房產處分無法達成共識,遺囑中明定以抽籤或猜拳決定,避免二分之一產權陷入誰都無法多數決的財產僵局。

詳細內容

244萬贈與免稅額:以贈與人計算,不是以受贈人計算

台灣現行稅法規定,每年贈與免稅額244萬以「贈與人」為單位,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所有贈與金額計算。常見誤解是認為這個限額以每位子女分開適用——實際上,若父親在同一年給老大200萬、又給老二200萬,合計400萬已超出免稅範圍,需繳贈與稅。劉律師強調,免稅額看的是「誰在送出去」,而非「送給幾個人」。

夫妻互贈節稅策略:合法讓免稅空間翻倍

夫妻之間的贈與不計入244萬限額(免稅)。若家中現金集中在一方,可先贈與現金較少的配偶,待配偶帳戶到位後,再由雙方各自以244萬限額贈與子女。以兩個子女為例,等於讓整個家庭可免稅移轉的現金總額翻倍,是完全合法的節稅安排。

子女資金混入父母帳戶的稅務風險

父母習慣「代為操作」子女的資金——把要留給孩子的錢放在自己帳戶投資——看似方便,卻埋下兩層風險:

  1. 反向贈與認定:子女名下資金若流入父母帳戶,國稅局可能認定為「子女贈與父母」,觸發贈與稅。
  2. 多年後匯回再被課稅:十幾二十年後父母把本金加收益匯回子女,國稅局可能再認定為另一次贈與行為。

建議直接以子女名義開立帳戶進行投資,帳戶歸屬清晰,避免稅務爭議。

有負擔的贈與:保護父母晚年居住的法律機制

劉律師親眼目睹住在對面的鄰居案例:老太太早年做生意存了積蓄,把一間房子無條件過戶給小兒子,不到半年小兒子賣掉房子、通知母親搬走。這類悲劇根源是「無條件贈與」——產權一旦移轉,父母在法律上對房產毫無約束力。

「有負擔的贈與」可在贈與契約中附加條件,例如:

  • 父母有生之年不得出售或處分
  • 違約時須解除贈與契約,或賠償父母特定金額

這些條件讓子女在法律上承擔義務,給父母實質的居住保障,同時也讓子女心理上產生責任感。

安養信託與以房養老的取捨

以金融機構為受託人的安養信託,設計合理時適合希望用資產保障老年生活的父母。以房養老(反向抵押貸款)雖能換取晚年現金流,但利率高且採利滾利計算,最終房子可能全數歸銀行,適合現金流需求迫切、不打算留房產給子女的情況。

劉律師的個人遺產規劃:一人一半,猜拳定奪

劉律師公開分享自己的安排:家中有兩個女兒,資產一人一半,他認為不公平的種子埋在心裡對兄弟姐妹長期關係傷害很大。針對不動產最難解的「兩人各持二分之一、無法多數決」困境,他在遺囑中預先明定:若姐妹無法達成共識,以抽籤或猜拳決定,願賭服輸。他形容猜拳是「很古老但很文明的解決爭議方法」,讓規則比情緒先到位。

精選語錄

「法律上是說你是以贈與人來計算,你就是244萬。如果你贈與老大跟老二各200萬,那你就是400萬了,那其實你就會課到稅。」

「如果當初這個老媽媽她寫的是一個有負擔的贈與,比如說你在我有生之年你不能賣,如果你賣的話你可能要有負解除的責任。」

「猜拳是一種很古老但是很文明的解決爭議的方法,你出什麼我出什麼,這個就是願賭服輸。」

時間軸

本集逐字稿無時間戳記,無法列出詳細時間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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